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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欲整棟包租或是連續住宿,請及早訂房以免向隅喔。
電話訂房後請於兩天內完成匯訂,超過時間自動取消訂房 不再另行通知。匯款完成務必聯絡告知匯款帳號後五碼,否則訂房無效喔。
十二人以上住宿本館恕不招待。
請依訂房約定人數前來,超過約定人數 未於當日通知者本館有權立即拒絕入住且不退訂金。
偷渡住宿未告知者經發現每人將收取1000元住宿費用且列為不受歡迎奧客,並行文知會其他民宿友人,請務必自重!
全館禁檳榔、禁嗑藥、禁轟趴、禁止於室內吸菸。室外所有桌上都有菸灰缸供您使用喔。
本館位於白砂生態保護區,晚上十一點後請勿喧嘩吵鬧。
園區與二樓嚴禁施放煙火鞭炮仙女棒以及火把等易燃物,菸蒂亦請勿亂丟,否則館內的花草與屋頂的防漏會被嚴重破壞的喔。
本館免費提供鍋碗瓢盆與烤肉桌,亦請您愛護環境順手清洗乾淨並且歸位,否則館內會招惹蒼蠅螞蟻大軍的喔。
入住來賓若有訪客請事先告知,訪客必須於晚上11:00 前離開本館。
若未能如期住宿者,請於十五日前告知延期,該訂金保留三個月,請擇期再來。延期以一次為限。
欲取消住宿者,請於十五日前告知,扣除訂金 1/2 餘額退還。逾期未告知者,恕不退還。
如遇天災如颱風(須中央氣象局發佈的南部陸上颱風警報)、地震導致交通中斷無法前往,屏東縣宣布停止上班上課,可無條件退費或是延期。延期以一次為限,除非延後之日期再度遇上天災。退費將扣除往來銀行匯款手續費一百元。
颱風警報已解除或天氣狀況仍屬惡劣時(如豪大雨) 或疑似有颱風之跡象時,可保留其訂房但不退訂金,且須於住宿前一日中午12點前提出,逾時或當日提出視同取消。 若房客欲堅持退回訂金,則扣除訂金五成。
如純屬個人任何因素,當天無法到達,恕不退費。
住房時間(Check In): 下午15:00以後,傍晚16:30以前,超過時間則必須等候至晚上22:00以後囉(因為我們還得趕回餐廳營業)。
退房時間(Check Out):中午12:00以前,逾時將酌收費用。我們給您方便,比一般民宿慢一個小時退房,請您務必準時退房喔~
如需提前退房,請至少於一小時前電話通知店東約定時間辦理退房手續。
因本館採整棟出租模式,房內之重要物品全數交給住客使用保管。
為維護雙方權益,請於進房時留下住戶其中一人之健保卡或是相關證件以示負責。
證件以健保卡為主,店東長時間在恆春鎮內,臨時需要健保卡可通知店東就近陪伴於恆春鎮內就醫。
證件將於辦完退房手續後歸還。
身分證、駕照或是行照等相關證件因旅途中隨時會有用到之機會,並不適合交予店東。